旌阳管道修复施工,旌阳管道修复施工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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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四川德阳首例父母监护权被撤销,弃婴被领养这件事?
我觉得挺好 以前有很多遗弃的孩子 想领养的因为有父母没办法领养 而亲生父母又找不到或者不管 只能送***院或者送还亲人 人家还不愿意要 这样挺好 只是应该再规定一条 被收养的孩子亲生父母不得在孩子长大成人后或者功成名就的时候去相认 至于孩子长大后想不想找亲生父母自愿
不仅应该理解,更应该提倡,虽然我国同美国国情不同,但,应该像美国学习,只要对孩子不好,法律就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撤销父母监护权,并对收养家庭提供保护,比如禁止新生父母靠近养父母家庭。只有在派出所的监护下,亲生父母有权探视孩子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这里是大实话问答时间!
其实这代表着时代的开放与进步:具有生育功能,和有资格成为人父人母完全是两码事!具有生育功能是***,成为人父人母则是人性,两者的本质是不同的!
***背景:
婴儿的生父***且另有家室,生母曾***又因入世***被判刑。婴儿刚出生两天就被遗弃。最终,在彤彤两岁零7个月的时候被***判定由一对无孩子的中年夫妇领养。
1、彤彤的出身是不幸的
作为彤彤本身来讲,出生在这样的家庭是不幸的。父母未婚先孕生下了她,因为没有正式手续导致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不接受她,加上父母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也不愿意抚养彤彤,就造成了一出生就被遗弃的遭遇。
2、彤彤又是***的
可能如果彤彤的亲生父母没有被警察抓到的话,彤彤现在已经不在人世了。但是,彤彤很***碰到了现在的养父母,并且也碰到了这么一群能够灵活判案的法官与陪审。所以,才能继续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并且由于才两岁,还不懂得这些人间的不幸。不至于产生一生的心理阴影,也希望养父母将这个秘密一直为彤彤守护下去吧。
3、彤彤与生父母家庭再无关系
根据先关法律,在收养关系确立后。彤彤与生父母和其家庭成员的所有义务与关系也就相应解除。这对彤彤在新的家庭建立和睦的家庭关系是很有帮助的。彤彤长大以后也不存在对其的赡养关系,这点值得点赞。
总的来说还是悲剧变喜剧。最后的结果也是符合我们的社会价值观的。但是,不可否认,并不是说有的弃婴都像彤彤这么***能够遇到好心人。所以,还是希望社会上的青年男女,在成为父母之前一定要做好准备。而不要让孩子成为你们冲动的产物!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如何看待四川德阳首例父母监护权被撤销,弃婴被领养这件事?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
这对父母遗弃女婴,究竟出于何种原因,是承担不了抚养任务,还是根本就歧视女婴?
1:首先,这对父母已经不配为父母。仅仅出生2天就可以遗弃,其心可以想象,恐怕就是有再多的理由,也不足以得到原谅。
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显然,他们没有尽到任何义务,反而给孩子造成了伤害,甚至带来不可估量的危险,危及生命健康。
2:其次,对于这样的父母,应该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民法总则 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需要调查这对父母是否涉嫌遗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罪一经定罪可判处五年以下***、拘役或管制。
3:监护人资格是可以撤销的,只要具备法定条件,***可以根据相关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比如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等等。
所以***判决民政部门是法定监护人,并经由民政部门办理正式的收养手续,是完全合法的,是完全对孩子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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